一、 |
主辦單位台新證券員工及與台新證券開立之98戶人員不得參加。 |
二、 |
商品兌換券為電子票券,由台新證券合作之廠商提供序號,並於活動結束後次週抽出獎項並發送兌換通知及兌獎序號至得獎者開戶留存之手機簡訊及電子信箱。得獎者須於電子票券上之有效日期至全台太平洋SOGO百貨或7-11門市兌換完畢,逾期未兌獎者視同放棄,獎項恕不另行補發。 |
三、 |
每一身分證字號及手機號碼僅可領一張電子票券,中獎人請依照中獎公告說明於指定時間內回覆相關兌獎資料,逾期或是中獎資料提供不全以致無法完成獎品領取、寄送者,視同放棄中獎權利。若有冒用、盜用他人資料或詐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者,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得獎資格, 若涉及法律責任情事者,並應由參加者自行負責及賠償。若中獎人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請法定代理人另填中獎確認書並附上身分證影本方可領獎。 |
四、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每人每年度累積取得贈品之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元者,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身分證影本,(累計期間為2017/01/01 至2017/12/31止)供報稅使用,主辦單位將依規定開立免扣繳憑單列單申報該主管稽徵機關,併入其所得額中計算綜合所得稅。如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須自行負擔贈品價值之20%稅金,由主辦單位就源扣繳之。得獎者提供之個人資料,僅做為贈品寄送處理及辦理所得申報扣繳事宜之用。 |
五、 |
台新證券保留隨時變更活動辦法、獎項內容,以及暫停、延長、 提前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若有未盡詳細事宜,台新證券得隨時修訂公佈,修改訊息將於台新證券官網公佈,不另行通知。台新證券就活動內容、獎項內容得依實際狀況及較佳效果斟酌調整,並保有對於活動規則之解釋權利。 |
六、 |
權證為高槓桿投資商品,有機會在短期間獲得極高報酬或蒙受權利金的損失,購買前請先了解相關風險及詳閱公開說明書。 |